发布时间:2024-03-05 16:31:56 | 金稻田高考网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春考分数线如下: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344分 金稻田高考网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山东省首批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教育部第三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52年的莱芜师范学校,2000年10月,由原莱芜师范学校、莱芜市第二职业中专、莱芜广播电视大学和莱芜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4所学校合并组建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据2022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占地1167亩,固定资帆斗察产8.4亿元,仪器设备总值1.9亿元,馆藏图书101万册;设有9个系、开设46个高职招生专业,有在职教销侍职工态茄780人,全日制在校生13300余人。
据2022年9月学校官网显示,学院有教职员工780人,专任教师585人,博士、硕士502人, 副高以上职称291人,教授、副教授269人(专任教师);山东省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教学名师4人、山东省青年技能名师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7人、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获得者2人、
山东高校十大师德标兵1人,全国、全省先进工作者10人,莱芜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莱芜市劳动模范3人,1人登“全国好人榜”,1人获得“山东省最美劳动者”荣誉称号。
山东职业技术学院录取分数线如下:
1、高职“3+2”贯通培养:450分上下报考录取希望较大;
2、常规批夏季高考普通专业:400分上下报考特色专业录取希望较大,其他专业380分上下录取希望较大;
3、校企合作办学专业:轨道类专业340分上下报考录取希望较大;信息类专业320分上下报考录取希望较大;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300分上下可报考;
5、春季高考:每年分数波动性很大,建议大胆报考;
6、高职院校与技师合作:280分上下可报考;
7、高职院校专项计划:建议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生考生大胆报考。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是指高校通过国家教育考试或者国家认可的入学方式选拔录取本科、专科学生的活动。
高校、高级中等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考生等,在高校招生工作过程中,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家高等教育招生管理规定的行为认定及处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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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2022年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 山东 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莱芜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莱芜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233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和考生公布。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最终公布的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参加高 校招 生 考试 的考生考试成绩达到相应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学院按照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投档比例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各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录取批次:山东省录取批次为专科(高职)批,其他省(区)按当地规定批次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规则:
1. 艺术 类专业:达到山东省美术类专科合格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夏季 高考 专业: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公平、公开、公正选拔,实施“阳光工程”,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对进档考生,在各省(区)教育招生考试院划定的最低 录取分数线 的基础上,根据考生 志愿 ,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严格执行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录取时,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投档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进行专业调剂。
3.春季高考专业:按专业类别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山东省招生录取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学院招生就业网站()、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531-76268314)。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第二十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 证书 颁发
第二十二条 新生 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审核的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 书 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莱芜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并由其承担相应的赔偿。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电话:0531-76267441,76268314(兼传真)
监督电话:0531-76268696,76427586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山财大街1号
邮政编码:271199
学院网址: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莱芜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