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4 07:01:30 | 金稻田高考网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管理规定</
为推动西藏、新疆地区教育发展,国家实施了内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简称西藏班、新疆班)项目。招生工作旨在定向培养,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纳入国家指令性定向培养计划,单列下达。西藏班、新疆班学生的毕业去向以回到西藏、新疆就业为主。招生需求由自治区教育厅根据毕业生情况和本地需求提出,经教育部审核后,分配至相关高校。
二、生源</
西藏班招生包括10%的进藏汉族等干部职工子女,新疆班则有10%的汉族农牧子女。
三、招生录取</
招生采取全国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和单独划线、录取的方式。考生在中学所在地参加高考,考试报名、阅卷等工作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录取由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实施。
四、收费与资助</
西藏班、新疆班学生收费与同类学生一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得额外收费。高校需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帮助贫困学生。
五、责任追究</
招生工作需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高校必须遵守招生计划,并公开透明。录取名单由教育部招生领导小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发文单位: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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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招生是内高班的生源吗?有份文件叫《内地新疆高中班工作会议纪要》(2000年5月30日)(教民[2000]7号),里面确立事项的第一条里面写道“……新疆教委设立专门机构配合教育部和内地支援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内地新疆班新生选拔录取工作和选派内地新疆班管理教师等其它协调工作。”等等,也就是说在新疆招生的,都十年过去了,不知道具体事项有没有变化,你再多了解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