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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 新疆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31 01:57:17 | 金稻田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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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 新疆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新疆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2023新疆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最低分是251分。

1、新疆大学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受理单位,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自主招生、孔子学院奖学金和新疆政府奖学金项目学校。

2、学校先后与27个国家和地区的80多所高校和教育科研机构签署了教育交流与科研合作协议。在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设立3所孔子学院。

3、2010年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开展以来,在教育部大力支持下,以清华大学为组长,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副组长,北京师范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为成员的15所高校对口支援组团式包建新疆大学。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与我校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新疆大学学科和专业设置:

1、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

2、学校现有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3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6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4个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与生态学)进入ESI全球前1%。

3、学校现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现有95个本科专业,74个本科招生专业;3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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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新疆大学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2018年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提高考生选拔质量,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基层学术组织在博士研究生选拔中的作用,我校实行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申请—考核制”招生资格的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当年博士招生目录上校内专职导师;


(2)作为第一导师已完整培养1届博士研究生,且培养质量好;


(3)作为第一导师近三年(15、16、17年)至少两年招收博士生。


2、“申请—考核制”考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日制非定向应届硕士毕业生(毕业时须获得硕士学位);非应届毕业生需已获得全日制硕士学位,且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3)近五年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6分以上(已取得有显示度的科研业绩,外语可适当放宽);


(4)近三年在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发表核心论文一篇;


(5)两名同专业领域博士生导师推荐,且报考博士导师同意接收;


(6)全脱产攻读博士学位。


二、申请时间


申请时间:2018年4月2日—4月13日。


4月13日报送申请材料(具体见网报公告)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者资格进行初审,学校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终审并公示。


四、复试录取


“申请—考核制”考生与其他考生一同参加复试,复试办法相同,复试合格方可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参见当年博士生入学复试录取办法。


原则上每名导师当年限招一名“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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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

金稻田高考网(https://www.jdtc.net)小编还为大家带来2022年新疆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的相关内容。

2022年 新疆 大学 研究生 复试内容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 面试 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包含加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与能力、外语水平、心理健康等。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 毕业生 及复试时未获得本科 毕业 证书 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段主干课程。

专业课程测试及加试形式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实施。

三、录取规则

(一)成绩计算

1. 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组成、计算规则等按招生学院复试办法或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 总成绩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占比权重后综合所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初试总分成绩+X)折合成百分制后的值×初试成绩权重(6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40%)。其中,X为享受照顾政策考生加分分值。

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有两类:一是符合《招生管理规定》中第五十九条规定的各类加分政策考生,此类考生X为规定加分分值。二是符合享受少数 民族 照顾政策的考生,此类考生X按以下公式计算:

X= M1-M2或D1-D2,X四舍五入,取整数计算。其中, M1为报考该专业所有上线考生总分平均分;M2为报考该专业所有少数民族考生上线考生平均分;D1为报考本专业国家 分数线 总分要求;D2为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总分要求。若M1-M2>D1-D2,则X= D1-D2;若M1-M2< D1-D2,则X= M1-M2;若M2>= M1或D2>=D1,则X=0。此项仅适用于一 志愿 普通计划考生,调剂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不在此范围内。

(二)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考生(任何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历届考生未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国家招生录取规定的不予录取;不符合招生学院录取规则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 就业 。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普通计划考生,按专业(研究方向)、 学习 方式以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相应招生计划顺序录取。

符合拟录取条件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依据生源地招生计划顺序录取。生源不足的生源地,余额招生计划可用于其他生源地;生源充足的生源地按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退役 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按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复试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业务课成绩及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排序标准从高到低排序,直至区分出名次。如仍无法区分名次,招生单位可再次对考生重新复试。调剂考生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对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以招生学院规定为准,一般不超过12小时)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不再为其保留拟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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